晴天見設計有限公司 — SKY VISION Inc.
Partner Code of Conduct
本準則適用於所有與晴天見設計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合作之廠商,包含但不限於施工工班、材料商、設備供應商、攝影師、影片製作團隊、3D繪圖外包、室內設計顧問、清潔搬運公司及其他服務提供者。合作夥伴進場或接受委託,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準則。
合作夥伴應依本公司提供之圖面、規格書與施工說明執行工作,不得擅自變更材料品牌、規格或施工方式。施工過程中如遇圖面與現場條件不符,應立即通報本公司專案負責人,等待確認後方可繼續。隱蔽工程、高風險作業及完工驗收均須通知本公司人員到場紀錄或拍照存證。
嚴禁以下行為:以低規格材料替換合約約定材料;將材料數量回報虛報多於實際用量;以未經本公司確認之廠牌替換指定品牌;對材料產地、規格或品質提供不實說明。如發現施工現場材料異常,本公司有權要求拆除重作,費用由責任方負擔。
合作夥伴在執行本公司委託工作過程中知悉之客戶資訊、案場地點、設計圖面、預算金額、施工照片及本公司商業資訊,均屬機密,不得對外揭露、轉傳或用於其他商業用途。本保密義務於合作關係終止後繼續有效,存續期間為三年。
合作夥伴應遵守案場管理單位(大樓管委會、商場物業、業主)之進出場規定,並確保人員配戴識別證件。施工廢棄物應依規定分類清運,不得任意棄置或堆積於公共區域。工作人員不得在案場內吸菸、飲酒或有損本公司形象之行為。如發生工安意外,應立即通報本公司並依法通報主管機關。
違反本準則者,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合作關係,並視損失程度要求賠償。情節嚴重者,本公司保留向主管機關舉報及提起法律追訴之權利。